搜索

热门搜索

校区网用户协议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210428


一、使用协议的接受与修改

北格技术(以下简称“校区网”或“我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包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的客户端应用软件(以下简称“校区网”),供客户端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在线下载、安装、注册、使用、复制本软件。本协议是用户与我方之间的协议,我方依据本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

本协议是用户与我方之间的协议,我方依据本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

1. 请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用户应重点阅读。

2. 本协议服务条款构成用户(无论是个人或者单位)使用校区网所提供服务之先决条件。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服务条款或其随时对其的修改,用户应不使用或主动取消校区网提供的服务。用户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其对本协议服务条款及其随时修改版本的完全接受;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3. 如果用户在本协议生效前已成为校区网的注册用户,则用户通过访问和/或使用校区网,即视为用户表示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4. 我方的《校区网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规则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用户不同意《校区网隐私政策》,则视为不同意本协议,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校区网提供的服务。

5. 上述条款我方可能会随时更新,我方会将更新后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及相关规则(统称“用户协议”)通过系统提示、信息推送和/或用户在校区网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和提醒用户注意。修改后的服务条款的主要内容会在协议顶部予以展示,一旦在校区网上公布即取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并构成本条款整体之一部分。用户协议变更后,如用户继续使用校区网服务,即意味着用户同意接受。

如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用户协议,应停止使用校区网的服务。

二、用户注册

1. 用户确认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用户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用户不具备前述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应获得监护人的同意。特别地,如果用户是未成年人,应使用“青少年模式”并在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下访问和/或使用校区网。用户及用户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相应的责任。

如果用户使用校区网进行内容的上载、传播服务,用户需要注册一个帐号、密码,并确保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上述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在安全完成本服务的登记程序并收到一个密码及帐号后,用户应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用户应对任何人利用用户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我方无法对非法或未经用户授权使用用户帐号及密码的行为做出甄别,因此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用户同意并承诺做到:

经校区网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获得校区网帐号的用户即为校区网的正式用户,即获得校区网规定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我方有权对其正式用户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在用户填写注册资料时,用户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如用户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用户将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我方只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户注册帐号时不得以下列内容作为帐号名称,如发现用户帐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我方将拒绝注册,已经注册的,将保留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

除本协议注明之服务条款外,其他一切因使用校区网而引致之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下载而感染电脑病毒),我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帐号; 
(4)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帐号。

2. 帐号所有权归我方,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帐号的有限使用权。

3. 帐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同时我方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我方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资料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 用户承担校区网帐号与密码的保管责任,并就其帐号及密码项下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用户须重视校区网帐号密码和公开邮箱的密码保护。用户同意如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帐号时立即通知我方。

5.用户帐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须遵照校区网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帐号。用户应提供能增加帐号安全性的个人密码保护资料。用户可以凭初始注册资料及个人密码保护资料填写申诉单向我方申请找回帐号,校区网的密码找回机制仅负责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的正确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帐号权使用人。对用户因被他人冒名申诉而致的任何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知晓校区网帐号及密码保管责任在于用户,我方并不承诺帐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用户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帐户因用户主动泄露或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依据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风险及责任。我方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责任。

6. 如用户已注册校区网帐号,但尚未进行实名认证,则用户应尽快绑定个人手机号进行认证。如用户不进行实名认证,则我方保留停止该帐号在校区网使用的权利。如果不进行实名认证,用户仍可浏览校区网的内容,但可能无法使用评论、跟帖、弹幕等功能或者其他相关权利和服务。

7. 本着有效利用校区网帐号资源,保障更多合法用户权益为目的,对于以下恶意注册或者长期未登录的帐号,我方有权回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我方在对此类帐户进行清理前,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站内消息、客户端推送信息等方式通知用户。

(1)未进行实名制认证的帐号; 
(2)
连续6个月未登录的帐号; 
(3)
其他具有恶意注册情况的帐号。

8. 用户注销帐号时,我方将参照《校区网隐私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个人信息的删除。

三、服务内容

1. 用户可使用校区网服务上传动画、文字、图片、视频等(以下简称“内容”),并在此明确陈述并保证对其上载、传播到校区网上的所有内容,拥有或取得了所有必要的权利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有权或已取得必要的许可、授权、准许使用或授权校区网使用所有与上传内容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表演者权等相关专有权利和利益。

2. 我方并不担保用户上传的所有内容能够通过校区网服务为其他用户所获取、浏览,校区网客观上无法实现对所有用户上载、传播的内容进行实时监测;但我方保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载、传播的内容进行不定时抽查的权利,并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移除或断开链接违法、侵权的内容。

3. 用户同意我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校区网的任何位置上投放广告,在用户上传、传播的内容中投放广告)。

4. 校区网通过“消息“为用户提供即时通讯功能。校区网通过用户在校区网发布内容、移动设备的信息对具有一定共识的用户进行模糊匹配,该服务为娱乐性质的陌生人社交,校区网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应对对方提出的转账、借款或要求线下见面等引起警惕,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和其他损失,如用户因此遭受损失的,校区网对此不承担责任。

5. 校区网用户应当遵守《校区网社区管理规范》,校区网鼓励用户通过站内私信、电子邮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留言的形式向我方举报或投诉用户上传的不良信息或者侵权信息。有志于与校区网一道维护校区网有趣有爱有态度的文明社区环境的用户,可以按照“审核专区”的要求申请成为审贴员、神评审核员、广告治理员、攻击引战治理员,与校区网一起维护网络环境。

6. 校区网对符合条件的用户,可以申请校区网勋章,用户获得的勋章只作为用户在校区网平台的身份标识,用户不得以此冒充校区网从事未经校区网许可的任何活动。

7. 用户在校区网内使用打赏功能,代表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校区网打赏声明条款

8. 用户成为校区网VIP的,根据相关的协议享有VIP服务,具体以《校区网会员服务协议》为准。

四、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

1. 酥怦君科技是校区网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程序代码、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数据资料、帐号、文字、图片、图形、图标、音频、视频等,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相关权利人享有权利和用户自行上载的内容以外。

2. 我方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汇编,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其原始编码。

3. 用户上传的内容是指用户在校区网上上载、传播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用户在校区网上传或发布内容的,用户应保证其对该等内容享有合法著作权/版权或者相应授权,对于用户无权利且未获得授权的作品,请勿上传至校区网

4.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用户使用校区网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即代表了用户有权且同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除非用户主动删除或书面要求校区网下线上述视频)、免费的授权我方:

1)对该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 
2)将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技术中的权利; 
3)对用户的上传、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权利; 
4)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向用户的计算机终端、移动通讯终端(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通讯设备如手机和智能平板电脑等)、手持数字影音播放设备、电视接收设备等提供信息的下载、点播、数据传输、移动视频业务、及其相关的宣传和推广等服务的权利; 
5)以及在先告知并征求用户的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上传的内容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权利。

5. 我方在此郑重提请用户注意,任何经由校区网上载、公告、发送电子邮件或任何其它方式传送的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上传者承担责任,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当发生第三方对用户上传内容发生争议,或者因用户进行上述内容在校区网的上载、传播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我方有权向第三方披露用户的联系方式,用户应自行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五、第三方链接

为方便用户使用,我方可能会提供与第三方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除非另有声明,我方无法对第三方网站服务进行控制,无权审查前述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及上传内容的使用情况。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用户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我方不负担任何责任。我方建议用户在离开校区网访问其他网站或资源前仔细阅读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六、用户行为

1. 用户理解并保证在校区网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包括帐户名称等信息)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符合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我方有权对用户上传、发布或传输的信息进行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或含有以下内容的,我方将立即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公民个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果用户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含有以上违反政策法律法规的信息或内容的,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用户应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如因此给我方造成不利后果的,用户应负责消除影响,并且赔偿我方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损害赔偿、律师费、交通费等因维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或其他所有平台要求的合理费用。

2.  用户理解并保证不在校区网进行下列的禁止的行为,也不允许任何人利用用户的帐户进行下列行为: 

1) 发送任何未获邀约或未经授权的垃圾电邮、广告或宣传资料,或任何其他商业通讯; 
2) 未经我方明确许可,使用我方平台服务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或为任何第三方的利益; 
3) 使用或利用我方知识产权(包括我们的商标、品牌、标志、任何其他专有数据或任何网页的布局或设计),或以其他形式侵犯我方任何知识产权; 或使用校区网标识等使第三方误认为是校区网行为。 
4) 通过使用任何自动化程序、软件、引擎、网络爬虫、网页分析工具、数据挖掘工具或类似工具,接入校区网服务,收集或处理通过校区网服务所提供的内容; 
5) 故意散播病毒、网络蠕虫、木马病毒或其他恶意代码; 
6) 攻击或者规避校区网服系统的任何安全功能; 
7) 为破坏或滥用的目的开设多个帐户,或恶意上传重复的、无效的大容量数据和信息; 
8) 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9) 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10)对校区网服务及相关功能进行修改、篡改、屏蔽或部分屏蔽广告; 
11)破坏校区网的版权技术保护措施,未经许可盗用校区网内容。

3. 除用户与我方另有约定外,用户同意校区网的服务仅供用户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用户不可对校区网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或利用校区网进行调查、广告或其他商业目的,但我方对特定服务另有适用指引或规定的除外。

4.我方无法预先知晓并合理控制经由校区网传送之内容,亦无法准确判定内容上传者的真实身份。有鉴于此,用户已预知使用校区网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用户在此同意放弃由此而产生的针对我方的任何追索权。但我方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校区网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

5.用户需独立对自己在校区网上实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使用校区网服务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我方有权做出独立判断,且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立即取消用户的帐号。用户若在校区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校区网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6. 对于上传不良信息或者侵权信息等违反校区网社区治理相关规则的用户,校区网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您采取警告、封号等惩罚措施。

7.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运营方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七、隐私权政策

1. 我方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我方特此通过单独明示的《校区网隐私政策》明确向用户告知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查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我方希望通过隐私政策向用户清楚地介绍我方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用户在使用我方提供的服务前,应当完整地阅读《校区网隐私政策》。

2. 如果用户不同意《校区网隐私政策》的任何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校区网服务。当用户使用校区网提供的任一服务时,即表示其已同意我方按照《校区网隐私政策》来合法收集、使用和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3. 《校区网隐私政策》中所指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当《校区网隐私政策》所载事项发生变化时,我方会及时更新,会通过系统提示、信息推送和/或用户在我方平台留下的联系方式向用户告知。

如用户对校区网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投诉,可以通过我方公布的联系方式xcfeedback@xiaochuankeji.cn与我方联系。

八、青少年用户特别提示

校区网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校区网将依赖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判断用户是否为未成年人。若用户为未成年人的,应当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校区网。使用校区网时,请打开“青少年模式”。

1. 如您未满14周岁,请勿注册使用校区网;如您未满18岁,请在监护人指导和监督下注册使用校区网

2. 青少年用户在使用校区网服务时,要注意区分网络与现实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而影响了日常的学习生活。

3. 监护人应指导青少年注意网络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青少年用户应增强自我保护意思,避免陌生网友会面或参与联谊活动,以免为不法分子所乘,危及自身。

4. 青少年用户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如有违法行为,我方保留配合公安和电信部门追查的权利。

5. 对于青少年用户的隐私保护,校区网将严格按照平台公布的《校区网隐私政策》中阐述予以执行。

九、出口与国际使用

我方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施提供和控制服务,我方不担保所提供或控制之服务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适当的、可行的,任何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使用校区网的用户应自行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我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免责声明

1.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保证产品、服务的安全性及产品功能的一致性,我方可能会对产品进行升级或者更新,我方无法保证在此期间用户能正常使用校区网

2. 我方负责"按现状""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服务。我方依法律规定承担相应义务,但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黑客活动、计算机病毒、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害结果,我方不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3. 我方提供的客户端下载可通过网络途径下载、传播,因此对于非校区网官方站点的下载,我方无法保证其是否感染病毒,是否隐藏有伪装的黑客软件,因此不承担用户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4. 我方会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产品性能。但不对校区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其他性能提供担保。

十一、服务终止

1. 用户在校区网实施的行为对校区网及其用户产生影响,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的,我方可依据相应规则采取对用户的帐户执行限制、中止向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扣划违约金等措施。如用户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我方可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2. 如果用户在校区网的行为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我方可依法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并提交用户的使用记录和其他信息。

3. 用户同意若校区网的服务之使用被中断、终止或用户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删除,我方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如用户的行为使我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用户应赔偿我方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5. 如用户的行为使我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我方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用户追偿。

十二、法律适用和管辖

1. 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争议各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